• 山东扬尘环境监测机构(山东省扬尘污染)
  • 2024-06-14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价格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等物料的,依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24条,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行为 在特定区域内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7条,处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条:为了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物料的运输和堆放、道路的挖掘和保洁、养护绿化以及其他活动产生的大气颗粒物。

第一条 为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一条 为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聊城阳谷环保局查扬尘怎么办?

1、微信举报:通过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进行举报,操作简单,可查询举报进度,是较为可靠的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电话举报是最普遍的渠道,适合不熟悉互联网的用户。如遇紧急情况,如化学物质泄露等,可立即拨打电话请求当地环保部门介入。

2、微信举报。首先是通过手机微信进行举报,“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专门为环保举报开发,不仅可以根据操作提示来举报污染问题,还能进行举报进度的查询,这是目前的举报手段中比较有保障的一种。电话举报。电话举报可以说是最普遍的举报渠道,对于少接触互联网的人来说尤其适用。

3、对破碎过程中的粉尘进行及时的清理避免粉尘的二次扬起造成再次污染。应在不影响破碎前提下可以保证物料有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针对制砂机械,可以对制砂设备出粉量大的地方采用密封罩,可以局部密封出粉量大的部位也可以对制砂设备进行整体小环境进行密封。

山东省环保局举报电话多少?

1、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任何一个地区打12369都可以举报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0531-86106112。全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受理时间:9:00-16:00)。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污染举报热线:0531-12369(受理时间:24小时)。

3、是环保投诉电话,山东可以在前面加对应区号拨打,或者在当地直接拨。

4、根据《信访条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通环保举报热线“12369”客服电话。环保热线服务系统是集环保政策咨询、环境污染投诉、投诉结果反馈、信息调查为一体的多媒体环保服务系统。群众可以利用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因特网、手机、短消息等方式向环保局请求相关服务。

5、目前环保信访处理还是比较规范的,投诉环保问题最便捷的方式是用固定电话拨打12369到地方环保局进行举报。投诉后如果不处理,首先要了解到不处理的原因,或者是给了怎样不解决的理由,将这些总结形成报告之后,然后向上一级部门进行反馈和申诉处理。

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区县人民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莱芜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所辖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一条 为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一条 为防治施工扬尘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内进行市政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施工以及运输流体和散装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大气颗粒物浓度和道路积尘负荷的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第八条 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措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面,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车辆排放达到环保标准。扬尘污染防治同样受到重视,按照省、市的现有规定进行管理,以减少尘土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扬尘排污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也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或者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具体征收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是什么?

1、常见的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浇水降尘。这是一种最常见也最简单的扬尘治理方法。通过喷水降低施工现场的粉尘浓度,减少扬尘。 覆盖物料。在建筑材料运输、搬运、加工等过程中,对材料进行覆盖,减少扬尘。使用专业扬尘防治装备。

2、法律分析:建筑扬尘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建筑主体、装饰装修施工时应从建筑物底层外围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且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2m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3、法律分析:所有工地一律采取围挡措施。围挡设施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严防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泥浆外溢。所有建筑工地道路和操作场地一律采取硬化措施。要做到物料堆放整齐有序,零星裸土和堆放物料要采取覆盖和洒水措施降尘。所有工地必须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

4、法律分析:建筑工地防尘措施: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工程项目竣工后30天内,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洗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5、回填土施工时,拌合白灰与回填土时、禁止抛散,以免产生扬尘。施工现场松散材料堆放处及时清理,以减少扬尘。根据实际进度确定松散材料进场时间,不得进场过早。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禁止产生扬尘作业。

6、防扬尘治理现场地面100%硬化、绿化。生活区采用透水砖,提高绿化率,现场施工道路采用钢板硬化。防扬尘治理湿法作业100%采用。成品洒水车,既可现场洒水保护环境,通过塔吊喷淋、多功能雾炮车、外架喷淋等措施控制现场扬尘。工地防尘重点检查内容有: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编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