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山东环境监测收费标准2020)
- 2024-06-12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第一条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山东省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的水质安全,以及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了专门的水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旨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条例规定,南水北调工程所涉及的沿线区域,指的是本省向南水北调输水水系汇水的区域。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保证调水水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5、本条例所称南四湖流域,是指济宁市、枣庄市、泰安市、莱芜市、菏泽地区向南四湖汇水的区域。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南四湖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第三条 流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19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的原则、内容和方式,并要求物业企业在收取费用时必须遵循规定,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具体规定如下: 收费原则:公开、公平、合理、便民。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23如下: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监督,并向业主公示收费情况。对于违反收费管理办法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业主也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内设机构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等处室机构,1以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关服务中心、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直属单位。
根据级别、管辖以及各地的情况等不同,内设机构也会有所不同。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0531-86106112。全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受理时间:9:00-16:00)。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污染举报热线:0531-12369(受理时间:24小时)。
环境保护部设14个内设职能机构:(一)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二)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承担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